主題分類
-
361
-
202
-
202
-
146
-
187
-
138
-
161
-
104
-
1012014-10-28不管是產業界或家庭,台灣好像真的離不開外勞了。正在立法院審查的就業服務法修正案,將放寬外勞居留台灣工作的時間,最長可以待十二年,只是每三年必須出境後再入境。如果這個會期能夠順利三讀,最快明年就可以實施。這項修法讓許多急需幫手的家庭鬆了一口氣,但多數人看事情的態度都是從自己方便的角度出發,卻忽視了為我們賣命效力的外勞,身心也需要休息。
獨立特派員長期觀察記錄外勞的生活,眼看著從去年五月廣大興漁船事件,到今年513越南平陽暴動,台菲以及台越之間的關係緊張,外勞處在夾縫中尤其為難。因為語言隔閡、還有工作地位較低等原因,他們的聲音很少被聽到,跟台灣人互動時也經常受到有意無意的歧視,像是在印尼開齋節期間,外勞聚集在台北車站,卻引起許多本地人不滿,主管單位只好拉起紅龍,隔出特定區域,不管合不合理,如果你是外勞,恐怕也會覺得不太舒服吧!隻身在異鄉打拼,他們需要更多人性的溫暖。
第371集
文字:李婕綾 / 攝影:張智龍 -
982013-10-24「什麼時候 才有辦法回家一趟?」
橫跨兩千多公里的距離
累積了數年的思念
一趟外婆橋之旅,滿載無數愛的故事
台灣的新住民目前有46萬人,子女在國小有15萬,超過國小總人數十分之一,17年後這些孩子長大了將是台灣社會的中流砥柱,估計會佔25歲人口的13%。雖然內政部和教育部陸續推動很多計畫,去照顧輔導新住民的孩子,不過,措施越多越容易淪為各級單位只是為了消化年度預算而已,站在教育第一線,國小老師真的了解新住民家庭嗎,他們能夠給不同的孩子不同的學習方式嗎。
自2011年起,有一項外婆橋計畫,讓學校老師跟著新住民媽媽和孩子一起回外婆家,每年暑假進行一場20天的家庭訪問,獨立特派員全程觀察記錄,發掘許多令人感動的生命故事。
透過星儒這個小女生的眼睛,我們看到越南母親想家的思念之情,也看到星儒努力用功,未來要好好工作存錢,讓外公外婆來台灣玩,就是這麼簡單的心願。因為瞭解,才能產生同理心,讓這個社會真正懂得尊重多元文化。
第318集
文字:張筱瑩 / 攝影:張智龍 -
912013-07-04嘉義東石以蚵仔和漁產聞名
但當地只剩老年人
外籍媳婦成為現代青蚵嫂
如何透過休閒產業創造新契機?
且看東石如何翻轉漁村
暑假到了,想去哪裡玩呢,嘉義東石這幾年一直努力在發展休閒產業,他們設計各種套裝行程,帶遊客坐觀光漁筏,出海採蚵,或是到漁塭拋網捕魚,享受現撈現煮的樂趣。
東石是蚵的故鄉,海岸線14公里是重要的經濟命脈,這裡有全台灣最大的外海養殖蚵棚,蚵的產量佔三分之一以上,可是和台灣其他農漁村一樣,十幾年來人口大量外流,我們以前常說的青蚵嫂,現在只剩下從國外嫁來的媳婦,以及一群六、七十歲的老阿嬤。
政府努力推動農村再生計畫,究竟能為東石帶來甚麼轉機?
第302集
文字:張筱瑩 / 攝影:張智龍 -
1062013-04-08
-
47
-
38
-
104
-
143
-
822009-12-19馬英九總統在上星期三國際人權日的前一天,宣佈國際上兩個重要的人權公約,包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,以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,在台灣正式生效。人權這個字眼聽起來很抽象,但人權卻是我們生活週遭無時無刻都存在的議題。
就像是今年有23萬人休無薪假, 那麼這些勞工有沒有受到勞基法最低工資17,280元的保障?符不符合這兩部國際公約所訂定的標準呢?這就是勞動人權。回顧2009這一年,台灣人權促進會按照往例選出了台灣十大人權新聞,在這當中,還有很多違反兩公約的地方。他們呼籲政府在簽公約、贏得人權聲望的同時,也要回過頭來看看,台灣的人權狀況,到底有沒有名實相副呢?
2009人權問題的頭條新聞,就是馬總統宣佈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」以及「經濟、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」在台灣施行生效。這兩個國際公約是聯合國在1976年宣佈生效的國際公約。是非常重要的人權法典。台灣在今年3月31號由立法院通過,12月9號由總統公佈在台灣生效,法務部也表示,將根據這兩個公約檢討台灣的法律法規有沒有違反人權之處。而台灣人權促進會也在2009歲末年終之際,邀請各界NGO,根據兩公約的精神,就台灣各方面的人權狀況,提出需要檢討的地方。
在勞動人權方面,台灣勞動陣線認為,23萬人休無薪假,政府坐視資方鑽勞基法漏洞。這違反了經濟社會文化國際公約第七條,對於工人工作條件的最低限度保障,給予所有工人的報酬,必須可以保證他們自己和家庭,有可以過得去的生活。因為不景氣而造成勞工必須無薪休假,勞陣認為,這並不是勞工的過失或責任,所以不管實際工作天數如何,勞工應該要有最低工資的基本保障。勞陣指出,許多勞工在休無薪假的同時,卻發現自己變成派遣人員,薪水和工作條件大打折扣。
在原住民人權方面,莫拉克災後重建條例讓原住民因為遷村,面臨文化滅絕的憂慮。這至少違背了ICCPR的第二十七條,少數族群享有自己文化和生活方式的權利。
在新移民的人權方面,移民政策雖然小有進步,但是對中國配偶和其他國籍的配偶,還是有差別待遇,違反了兩公約第二條,不得歧視的規定。南洋台灣姐妹會認為,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需要六年,比其他國籍的外配需要更長的時間,這是明顯的族群歧視。 另外在司法人權方面,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主張, 羈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並不是犯人,和律師見面的談話,不應該被監聽。這不但是ICCPR第14條的規定,也受到憲法所保障。
十大人權新聞,最後在公民與政治的權利方面,集會及言論自由相關修法,無法擺脫威權陰影。並沒有達到ICCPR第19條規定的標準。台灣人權促進會主張,集會遊行法應該從許可制改為報備制。 台權會認為,當人民要以集會遊行表達言論自由的時候,如果都必須得到政府的同意,那麼政府可能以各種藉口不同意。一年前,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,掌握情資優勢的台北市政府,將多數路權都申請下來,阻止反對者到場集會抗議。第四次江陳會,執政者會以什麼樣的態度來面對抗議的群眾,在保障陳雲林的人身安全,以及台灣的言論自由兩者之間,完美演出呢?
第128集
文字:呂培苓 / 攝影:賴秉寰 -
60